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國際私法
Conflict of Laws 
開課學期
102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邵慶平 
課號
LAW4110 
課程識別碼
A01 4400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1506 
備註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78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21col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「國際私法」係對於牽涉外國人、事、物的法律爭議,就我國與相關其他國家之法律,決定應適用何國法律的規範。在我國,這樣的規範主要明文規定在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」之中。本課程將先對國際私法的基本理論與發展進行討論,再針對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具體規定逐一分析。 

課程目標
1. 思考法律衝突的發生緣由與法律選擇的基本理論。
2. 瞭解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規定。 
課程要求
待補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每週三 08:00~10:00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1. 馬漢寶老師,國際私法,2010年10月。
2. 柯澤東老師,國際私法,2010年9月。
3. 曾陳明汝老師、曾宛如老師,國際私法原理(上集),2008年5月;(下集),2012年3月。
4. 劉鐵錚老師、陳榮傳老師,國際私法論,2010年9月。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上課參與 
30% 
 
2. 
期末考 
70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1  課程介紹 
第2週
9/18  法律衝突與選擇 
第3週
9/25  國際私法的目的、性質與法源 
第4週
10/02  關係最切之法律 
第5週
10/09  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(一) 
第6週
10/16  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(二) 
第7週
10/23  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(三) 
第8週
10/30  事實發生地法;多數債權人、債務人與債之消滅 
第9週
11/06  物之所在地法;法律行為地法 
第10週
11/13  當事人本國法(一) 
第11週
11/20  當事人本國法(二) 
第12週
11/27  法庭地的特別考量(一) 
第13週
12/04  法庭地的特別考量(二) 
第14週
12/11  法庭地的特別考量(三) 
第15週
12/18  兩岸四地國際私法 
第16週
12/25  國際管轄;網際網路的法律衝突與適用 
第17週
1/01  放假